离婚后被纠缠、骚扰怎么办?法院及时以“人身安全保护令”止暴

2023-08-17 09:31 宿迁离婚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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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基本案情:张某与王某于2015年11月完婚,后两方因婚姻破裂于2021年12月离异。离婚之后,王某怀恨在心,长期性、数次根据追踪跟随、道路上堵人、暴力行为踢门、毁坏财物等形式威协、吓唬张某以及近亲属,给张某以及近亲属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。为保护个人安全,2023年1月13日,张某向法院申请办理生命安全保护令。

      法官裁判:法院经核查觉得,王某在和张某离婚之后,以追踪、威协、搔扰等方式向张某施加压力,给张某以及近亲属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,危害张某以及近亲属的正常的生活,合乎传出生命安全保护令的法定程序。因而在张某申请办理当天,法院做出判决:严禁被上诉人王某追踪、威协、搔扰申请者张某以及近亲属。判决做出以后,王某未在执行违背判决的举动。

       律师说法:修订后的《妇女权益保护法》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,该法第二十九条要求,不得在停止情侣关系、离婚之后纠缠不清、搔扰妇女,妇女在遭到以上损害或遭遇以上损害实际可怕的,可向法院申请办理生命安全保护令。这一修定成功将婚恋关系停止后妇女被纠缠不清、搔扰的现象列入生命安全保护令的应用领域,填补了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法律解释空缺,回答了一部分妇女人群所面临的急需解决实际问题,又为妇女采用防御对策保护个人安全和利益带来了法律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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